營造業法

科目概述

營造業法規範營造業之登記管理、承攬限制與獎懲制度。本章聚焦營造業登記、承攬限制與公共工程品質。

本章重點

重點 內容 重要度
登記類別 甲級、乙級、丙級 ⭐⭐⭐
承攬限額 各級承攬工程限額 ⭐⭐⭐
轉包禁止 禁止轉包規定 ⭐⭐⭐
專任人員 專任工程人員 ⭐⭐
獎懲制度 獎勵與懲處 ⭐⭐
品質管理 品質管理規定 ⭐⭐

考試定位

營造業法是工程管理的法律基礎。高頻題集中在登記類別、承攬限額、轉包禁止與獎懲事由。

本章子節

子節 內容 法源
營造業登記 甲級、乙級、丙級 營造業法第5-15條
承攬限制 承攬限額、轉包禁止 營造業法第23-28條
專任工程人員 資格條件、職責、兼職限制 營造業法第16-22條
獎懲制度 獎勵與懲處 營造業法第29-38條
公共工程品質 品質管理、評鑑 營造業法第39-45條
易錯辨析 常見錯誤與正確觀念
例題 登記類別判斷、轉包禁止

營造業登記

三種登記類別

類別 資本額 專任工程人員 承攬限額
甲級 1億5,000萬元以上 2人以上 無限制
乙級 3,000萬元以上 1人以上 單一契約6,000萬元以下
丙級 750萬元以上 1人以上 單一契約2,200萬元以下

登記條件

條件 甲級 乙級 丙級
資本額 1億5,000萬元以上 3,000萬元以上 750萬元以上
專任工程人員 2人以上 1人以上 1人以上
負責人資格 無限制 有經驗 有經驗
營業場所 應有固定場所 應有固定場所 應有固定場所

登記程序

階段 內容 說明
申請 提出登記申請 檢附相關文件
審查 主管機關審查 審查資格條件
公告 登記公告 公告登記資訊
發證 發給登記證 核發營造業登記證

變更登記

變更項目 程序 說明
名稱變更 申請變更登記 檢附相關文件
資本額變更 申請變更登記 檢附相關文件
地址變更 申請變更登記 檢附相關文件
負責人變更 申請變更登記 檢附相關文件
專任工程人員變更 申請變更登記 檢附相關文件

承攬限制

承攬限額

類別 承攬限額 說明
甲級 無限制 可承攬任何工程
乙級 單一契約6,000萬元以下 限制單一契約金額
丙級 單一契約2,200萬元以下 限制單一契約金額

承攬限制規定

限制 說明
不得超額承攬 不得超過承攬限額
不得轉包 不得將工程轉包
不得借牌 不得出借營造業登記證
應親自承攬 應親自承攬工程

轉包禁止

情形 說明 處罰
全部轉包 將工程全部轉包 撤銷登記
部分轉包 將工程部分轉包 罰鍰+警告
再轉包 將轉包工程再轉包 撤銷登記

專任工程人員

資格條件

類別 資格條件 說明
甲級 技師或建築師 專任工程人員
乙級 技師、建築師或相關專業 專任工程人員
丙級 技師、建築師或相關專業 專任工程人員

職責

職責 說明
施工管理 負責施工管理
品質管理 負責品質管理
安全管理 負責安全管理
簽證 負責工程簽證

兼職限制

限制 說明
不得兼職 不得兼職其他營造業
不得借牌 不得出借資格
應專任 應專任於一家營造業

獎懲制度

獎勵

獎勵項目 說明
工程品質優良 工程品質評鑑優良
安全衛生優良 安全衛生評鑑優良
環保措施優良 環保措施評鑑優良
勞資關係和諧 勞資關係評鑑優良

懲處

懲處事由 說明 處罰
超額承攬 超過承攬限額 罰鍰
轉包 將工程轉包 罰鍰+警告
借牌 出借營造業登記證 撤銷登記
偽造文書 偽造相關文書 撤銷登記+刑責
偷工減料 偷工減料 撤銷登記+刑責
公安事故 發生公安事故 警告+罰鍰

懲處種類

種類 說明
警告 書面警告
罰鍰 新台幣罰鍰
停止承攬 停止承攬新工程
撤銷登記 撤銷營造業登記

公共工程品質

品質管理規定

規定 說明
品質計畫 應擬定品質計畫
品質管理 應實施品質管理
檢驗試驗 應實施檢驗試驗
紀錄管理 應妥善管理紀錄

品質評鑑

評鑑項目 說明
施工品質 評鑑施工品質
管理能力 評鑑管理能力
安全衛生 評鑑安全衛生
環保措施 評鑑環保措施

品質管理措施

措施 說明
自管 營造業自行管理
監造 建築師監造
第三方驗證 第三方驗證機構驗證

與其他科目的關聯

科目 關聯性 說明
建築法 ⭐⭐⭐ 建築管理與營造業
建築師法 ⭐⭐ 建築師監造
政府採購法 ⭐⭐ 公共工程採購
勞工安全衛生法 勞工安全衛生

易錯辨析

常見錯誤 1:混淆登記類別

  • 錯誤:認為丙級可承攬任何工程
  • 正確:丙級有承攬限額限制

常見錯誤 2:忽略轉包禁止

  • 錯誤:認為部分轉包合法
  • 正確:全部或部分轉包均禁止

常見錯誤 3:混淆承攬限額

  • 錯誤:認為承攬限額為累計限額
  • 正確:承攬限額為單一契約限額

常見錯誤 4:忽略專任工程人員

  • 錯誤:認為專任工程人員可兼職
  • 正確:專任工程人員應專任,不得兼職

例題

例題 1:登記類別判斷

題目:某營造業資本額為5,000萬元,有1名專任工程人員,可登記為何種營造業?

選項: (A) 甲級營造業 (B) 乙級營造業 (C) 丙級營造業 (D) 不得登記

解答:(B) 乙級營造業

解析

  • (A) 甲級:資本額1億5,000萬元以上,2人以上專任工程人員
  • (B) 乙級:資本額3,000萬元以上,1人以上專任工程人員,符合本題情形
  • (C) 丙級:資本額750萬元以上,1人以上專任工程人員
  • (D) 符合乙級登記條件

例題 2:轉包禁止

題目:某營造業承攬工程後,將工程一部分交由其他營造業施作,此行為是否合法?

解答

  1. 違法:此行為違法
  2. 處罰:應處罰鍰並警告
  3. 禁止:營造業法禁止轉包
  4. 例外:除非經主辦機關同意

解析:營造業法禁止轉包,無論全部或部分轉包均違法。

重點主題

  • 營造業三種登記類別
  • 承攬限額與限制
  • 轉包禁止規定
  • 專任工程人員資格與職責
  • 獎懲制度
  • 公共工程品質管理

學習資源

資源類型 建議用途
營造業法 熟讀登記、承攬、獎懲章節
營造業法施行細則 了解補充規定
歷屆試題 練習類別判斷、限額計算
解釋函令 了解實務見解

章末速讀

營造業法口訣:「登記→承攬→轉包→專任→獎懲→品質」

階段 核心問題 常見考點
登記 三種類別? 甲級、乙級、丙級
承攬 限額多少? 無限制、6,000萬、2,200萬
轉包 可否轉包? 禁止轉包
專任 資格條件? 技師、建築師
獎懲 違規後果? 警告、罰鍰、撤銷登記
品質 如何管理? 品質計畫、檢驗試驗

考試答題原則:先確認登記類別→再查承攬限額→確認是否轉包→最後找獎懲事由

申論與圖面練習

1. 說明營造業的三種登記類別(甲級、乙級、丙級)及其承攬工程限額。

作答關鍵:

  • 三種登記類別條件
  • 承攬工程限額
  • 資本額與專任工程人員
  • 登記程序與變更
2. 營造業承攬工程的限制與禁止事項為何?違反的法律效果?

作答關鍵:

  • 承攬限制規定
  • 禁止轉包
  • 轉投標限制
  • 獎懲制度

常見問題 QA

營造業法主要考什麼?

涵蓋營造業登記、承攬限制、轉包禁止、獎懲制度、公共工程品質等核心概念。

這個單元的難度如何?

屬於中等難度單元,需熟記登記類別、承攬限額與禁止規定。

常見題型有哪些?

常考登記類別判斷、承攬限額計算、轉包禁止認定、獎懲事由分析。

複習測驗

營造業法隨堂考

先依本章內容作答,再展開解析檢查判斷理由。

1本章「營造業法」所屬的考試領域為何?
請選擇一個答案
解析

本章收錄於「建築法規」,重點為營造業登記管理、承攬限制、獎懲制度與公共工程品質。

2面對本章案例時,較完整的解題方式為何?
請選擇一個答案
解析

本章建議以「先確認法規位階、適用對象、程序與例外條件」建立可追溯的判斷。

3下列何者是本章應避免的準備方式?
請選擇一個答案
解析

最常見的失分來源是只背數字,忽略條文前提與地方規定。

4何種複習方式最能確認已理解本章?
請選擇一個答案
解析

建議把案例拆成土地、用途、規模、行為與時間,並能自行說明每一步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