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科目概述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範區分所有建築物的管理。本章聚焦專有與共用部分、管理組織、規約及住戶義務。
本章重點
| 重點 |
內容 |
重要度 |
| 權利客體 |
專有、共用、約定專用、約定共用 |
⭐⭐⭐ |
| 管理組織 |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管理委員會 |
⭐⭐⭐ |
| 規約 |
規約內容、效力、變更 |
⭐⭐ |
| 住戶義務 |
使用限制、修繕責任 |
⭐⭐ |
考試定位
高頻考點包括專有與共用部分、約定專用/約定共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管理委員會、規約、公共基金及住戶使用限制。
本章子節
權利客體
| 類型 |
意義 |
判斷要點 |
| 專有部分 |
具使用獨立性並為區分所有權標的 |
權狀登記不取代實際構造與法令判斷 |
| 共用部分 |
專有部分以外供共同使用者 |
結構、外牆、通路及設備常涉及公共安全 |
| 約定專用 |
共用部分約定供特定人使用 |
所有權性質未因此改變 |
| 約定共用 |
專有部分約定供共同使用 |
應以規約及登記等法定方式處理 |
權利客體詳細說明
專有部分
- 定義:具有使用獨立性,並為區分所有權標的
- 判斷標準:
- 是否有獨立出入口?
- 是否有獨立使用功能?
- 是否登記為專有部分?
- 權利義務:
- 專有部分所有人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
- 但不得違反法令或規約
- 應維護建築物安全及避免妨礙他人使用
共用部分
- 定義:專有部分以外,供共同使用之部分
- 常見項目:
- 建築物之基本構造
- 共同出入通道
- 樓梯間、電梯間
- 管理室、機電設備間
- 外牆、屋頂平台
- 權利義務:
- 共用部分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共有
- 不得約定為專有部分
- 維護費用由全體住戶分擔
約定專用
- 定義:共用部分經約定供特定區分所有權人使用
- 合法性要件:
- 應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
- 應登記於規約
- 不得違反法令或使用分區
- 常見案例:
- 屋頂平台約定供頂樓住戶使用
- 地下室停車位約定特定住戶使用
- 庭院約定一樓住戶使用
- 限制:
- 不得妨礙逃生避難
- 不得違反建築法令
- 應維護公共安全
約定共用
- 定義:專有部分經約定供共同使用
- 合法性要件:
- 應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
- 應登記於規約
- 不得違反法令
- 常見案例:
管理組織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 組成:全體區分所有權人
- 職權:
- 規約之訂定或變更
- 管理委員之選任、解任
- 管理費之訂定或變更
- 共用部分之重大修繕或改良
- 建築物之重大修繕或改良
- 其他依法應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事項
決議門檻
| 決議類型 |
出席門檻 |
表決門檻 |
| 普通決議 |
區分所有權人2人以上出席 |
出席人數過半數及其所有權比例過半數 |
| 特別決議 |
區分所有權人2人以上出席 |
出席人數2/3以上及其所有權比例2/3以上 |
管理委員會
- 組成: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選任
- 職權:
- 執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
- 管理公共基金
- 管理共用部分
- 處理日常管理事務
- 監督管理服務人
- 限制:
- 應依規約及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執行
- 不得超越職權範圍
規約
規約內容
| 項目 |
內容 |
| 專有部分 |
使用限制、維護責任 |
| 共用部分 |
使用方式、維護責任 |
| 管理組織 |
組織架構、職權範圍 |
| 管理費 |
計算方式、繳納方式 |
| 公共基金 |
來源、使用方式 |
| 爭議處理 |
調解、訴訟 |
規約效力
- 效力:規約對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有拘束力
- 限制:不得違反法令或善良風俗
- 變更:應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
住戶義務
使用限制
- 專有部分:不得違反法令或規約使用
- 共用部分:應依規約使用
- 約定專用:應依規約使用,不得妨礙他人
修繕責任
- 專有部分:由專有部分所有人負責維護修繕
- 共用部分:由管理委員會負責維護修繕
- 約定專用:由約定專用之使用人負責維護修繕
常見爭議解題
爭議類型
| 爭議 |
處理方式 |
| 外牆變更 |
判定專有或共用,查規約與決議 |
| 頂樓設施 |
判定約定專用合法性,查建築法令 |
| 管道修繕 |
確認共用部分,查管理責任 |
| 漏水 |
確認責任歸屬,查修繕義務 |
| 停車位 |
判定權利屬性,查規約與登記 |
解題步驟
- 判定權利客體:是專有、共用、約定專用還是約定共用?
- 查規約:規約如何規定?
- 查決議: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如何決議?
- 查法令:是否違反建築、消防法令?
- 確認責任:誰負責維護修繕?
與其他科目的關聯
| 科目 |
關聯性 |
說明 |
| 建築法 |
⭐⭐ |
使用管理、違規處理 |
| 建築技術規則 |
⭐ |
防火避難、無障礙 |
| 都市計畫法 |
⭐ |
使用分區、土地使用 |
| 建築計畫與設計 |
⭐ |
公寓大廈設計 |
易錯辨析
常見錯誤 1:混淆「可以使用」與「取得所有權」
- 錯誤:認為約定專用取得所有權
- 正確:約定專用僅取得使用權,所有權性質未改變
常見錯誤 2:認為管理委員會是共用部分所有權人
- 錯誤:認為管理委員會是共用部分所有權人
- 正確:管理委員會僅負責管理,不取得所有權
常見錯誤 3:認為規約可免除公共安全義務
- 錯誤:認為規約可免除公共安全義務
- 正確:規約不得違反法令,公共安全義務不可免除
常見錯誤 4:混淆約定專用與約定共用
- 錯誤:認為兩者相同
- 正確:約定專用是共用部分供特定人使用,約定共用是專有部分供共同使用
案例解題
例題:屋頂平台使用爭議
題目:某公寓大廈頂樓住戶在屋頂平台設置花園,其他住戶抗議,應如何分析?
解題步驟:
- 判定權利客體:屋頂平台屬於共用部分
- 查規約:規約是否約定頂樓住戶可使用?
- 查決議: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是否同意?
- 查法令:是否違反建築法令?
- 確認責任:花園維護費用誰負擔?
分析
- 權利客體:屋頂平台屬於共用部分
- 約定專用:若規約約定頂樓住戶可使用,則為約定專用
- 合法性:應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並登記於規約
- 限制:不得妨礙逃生避難,不得違反建築法令
重點主題
- 權利客體分類與判斷
-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與決議門檻
- 管理委員會職權
- 規約內容與效力
- 住戶義務與使用限制
學習資源
| 資源類型 |
建議用途 |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
熟讀權利客體、管理組織章節 |
| 施行細則 |
了解補充規定 |
| 歷屆試題 |
練習案例分析與判斷 |
| 解釋函令 |
了解實務見解 |
章末速讀
公寓大廈管理口訣:「物的屬性 → 權利人 → 規約/決議 → 管理執行 → 公法限制」
| 階段 |
核心問題 |
常見考點 |
| 屬性 |
專有或共用? |
專有部分、共用部分、約定專用、約定共用 |
| 權利 |
誰有權利? |
區分所有權人、管理委員會 |
| 規約 |
規約如何規定? |
規約內容、效力、變更 |
| 決議 |
會議如何決議? |
普通決議、特別決議 |
| 管理 |
如何管理? |
管理委員會職權、管理費 |
| 公法 |
是否合法? |
建築法令、消防法令 |
考試答題原則:先判定權利客體→再查規約→確認決議→檢查法令→最後確認責任
申論與圖面練習
1. 公寓大廈外牆或屋頂平台使用爭議應如何分析?
作答關鍵:
- 判定專有或共用屬性
- 查有無約定專用及其合法性
- 查規約與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
- 檢查建築與消防法令
- 確認修繕費用及管理責任
[{"term":"樓板衝擊音指標(Ln,w)","description":"指依中華民國國家標準測試評定,樓板於實驗室測試之衝擊音量。(使用頻繁度:中)"},{"term":"平均熱感指標(PMV)","description":"預測群體在特定熱環境中平均冷熱感受的七點尺度指標。(使用頻繁度:高)"},{"term":"空氣音隔音指標(Rw)","description":"指依中華民國國家標準測試評定,牆、樓板等建築構件於實驗室測試之空氣傳音衰減量。(使用頻繁度:中)"},{"term":"建築物外殼耗能量","description":"為維持室內熱環境之舒適性,建築物外周區之空調單位樓地板面積之全年冷房顯熱熱負荷。(使用頻繁度:高)"},{"term":"全國建築師公會","description":"由各直轄市及縣市建築師公會組成的全國性建築師職業團體。(使用頻繁度:高)"},{"term":"建築師開業證書","description":"建築師依法申請登記開業後取得之執業證明。(使用頻繁度:高)"},{"term":"建築物用途類組","description":"依建築物使用性質、危險程度與管理需求劃分的用途分類。(使用頻繁度:高)"},{"term":"綠化總固碳當量","description":"指基地綠化栽植之各類植物固碳當量與其栽植面積乘積之總和。(使用頻繁度:中)"},{"term":"建築師業務章則","description":"建築師公會就業務執行、酬金及會員共同遵守事項訂定之規範。(使用頻繁度:中)"},{"term":"建築基地面積","description":"建築基地之水平投影面積。(使用頻繁度:高)"},{"term":"總樓地板面積","description":"建築物各層包括地下層、屋頂突出物及夾層等樓地板面積之總和。(使用頻繁度:高)"},{"term":"公共安全檢查","description":"針對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與設備安全定期辦理的檢查申報。(使用頻繁度:高)"},{"term":"混凝土保護層","description":"鋼筋外緣至混凝土表面的厚度,用以提供握裹、防蝕與防火保護。(使用頻繁度:高)"},{"term":"照明功率密度","description":"空間照明設備總功率除以樓地板面積的照明耗能指標。(使用頻繁度:高)"},{"term":"都市設計審議","description":"針對特定地區建築量體、開放空間、景觀與交通等事項進行審查。(使用頻繁度:高)"},{"term":"土地使用分區","description":"依都市計畫將土地劃分用途類別並規範其使用與開發強度的制度。(使用頻繁度:高)"},{"term":"環境影響評估","description":"開發行為於決策前預測、分析環境影響並提出減輕對策的法定程序。(使用頻繁度:高)"},{"term":"建築技術規則","description":"規定建築設計施工、構造與設備技術標準的中央法規。(使用頻繁度:高)"},{"term":"有效採光面積","description":"依開口位置、尺度及遮蔽條件折算,可計入居室法定採光的面積。(使用頻繁度:高)"},{"term":"耐震能力評估","description":"調查既有建築物結構並分析其抵抗地震作用能力的程序。(使用頻繁度:高)"},{"term":"區分所有權人","description":"對公寓大廈專有部分具有所有權,並共有共同部分的人。(使用頻繁度:高)"},{"term":"退縮建築深度","description":"建築物外牆面自建築線退縮之最小深度。免計入建築面積之陽臺、屋簷等不在此限。(使用頻繁度:中)"},{"term":"防空避難設備","description":"依法設置供空襲或緊急狀況避難使用的地下空間與相關設施。(使用頻繁度:中)"},{"term":"機械停車設備","description":"利用機械裝置搬運、升降或排列車輛的停車設施。(使用頻繁度:中)"},{"term":"都市更新單元","description":"依都市更新規定劃定,作為更新事業計畫實施範圍的地區。(使用頻繁度:中)"},{"term":"樓地板面積","description":"建築物各層樓地板或其一部分,在該區劃中心線以內之水平投影面積。但不包括免計入建築面積之部分。(使用頻繁度:高)"},{"term":"建築物高度","description":"自基地地面計量至建築物最高部分之垂直高度。符合特定水平投影面積與高度比例之屋頂突出物、女兒牆、斜屋頂等,得依規定不計入建築物高度。(使用頻繁度:高)"},{"term":"屋頂突出物","description":"突出於屋面之附屬建築物及雜項工作物。如樓梯間、昇降機間、水箱、女兒牆、節能設施、景觀綠化公益立體構架等。(使用頻繁度:高)"},{"term":"露臺與陽臺","description":"直上方無任何頂遮蓋物之平臺稱為露臺,直上方有遮蓋物者稱為陽臺。(使用頻繁度:高)"},{"term":"無窗戶居室","description":"指有效採光面積未達居室樓地板面積5%、或通達戶外之有效避難開口未達規定尺寸、或樓地板面積超過50平方公尺且有效通風面積未達2%之居室。(使用頻繁度:高)"},{"term":"永久性空地","description":"指依法不得建築或因實際天然地形不能建築之土地(不包括道路),如開闢之公園、廣場、河川、綠地、海洋、湖泊等。(使用頻繁度:高)"},{"term":"特別安全梯","description":"自室內經由陽臺或排煙室始得進入之安全梯。(使用頻繁度:高)"},{"term":"地下建築物","description":"主要構造物定著於地面下之建築物,包括地下使用單元、地下通道、地下通道之直通樓梯、專用直通樓梯、地下公共設施等。(使用頻繁度:高)"},{"term":"高層建築物","description":"高度在五十公尺以上或樓層在十六層以上之建築物。(使用頻繁度:高)"},{"term":"建築師公會","description":"依法組織、辦理建築師會員管理與專業自治事項之職業團體。(使用頻繁度:高)"},{"term":"緊急昇降機","description":"供消防人員於高層或特定建築物火災時進行救災使用之昇降機。(使用頻繁度:高)"},{"term":"無障礙通路","description":"供行動不便者連續通行,符合寬度、坡度與高差限制的路徑。(使用頻繁度:高)"},{"term":"無障礙坡道","description":"以符合規定坡度、寬度、平台及扶手的斜坡克服高差之設施。(使用頻繁度:高)"},{"term":"無障礙廁所","description":"具輪椅迴轉空間、扶手及適當衛生設備配置的廁所。(使用頻繁度:高)"},{"term":"混凝土防水","description":"藉由緻密混凝土、適當配比、施工縫處理與養護達成防水的工法。(使用頻繁度:高)"},{"term":"混凝土養護","description":"澆置後維持適當溫濕度,使水泥充分水化並減少裂縫的作業。(使用頻繁度:高)"},{"term":"預拌混凝土","description":"於拌合廠依設計配比拌製並以攪拌車運送至工地的混凝土。(使用頻繁度:高)"},{"term":"高強度螺栓","description":"用於鋼構接合,以摩擦型或承壓型方式傳遞力量的高強度緊固件。(使用頻繁度:高)"},{"term":"變風量系統","description":"依區域負荷調整送風量以控制溫度並節約能耗的空調系統。(使用頻繁度:高)"},{"term":"法定停車位","description":"建築物依用途、規模及法令規定必須設置的停車空間。(使用頻繁度:高)"},{"term":"都市計畫法","description":"規範都市計畫擬定、變更、發布與土地使用管制的法律。(使用頻繁度:高)"},{"term":"公共建築物","description":"供公眾使用並應符合無障礙、防火避難及公共安全規範的建築物。(使用頻繁度:高)"},{"term":"危險建築物","description":"經評估具有結構安全疑慮,可能危及使用者或公共安全的建築物。(使用頻繁度:高)"},{"term":"管理委員會","description":"由區分所有權人選任,執行公寓大廈管理維護事務的組織。(使用頻繁度:高)"},{"term":"天花板高度","description":"自室內地板面至天花板之高度,同一室內之天花板高度不同時,以其室內樓地板面積除室內容積之商作天花板高度。(使用頻繁度:中)"},{"term":"定風量系統","description":"以固定送風量、調整送風溫度控制室內環境的空調系統。(使用頻繁度:中)"},{"term":"特定建築物","description":"因用途、規模或公共安全影響而受特別設計與管理規定之建築物。(使用頻繁度:中)"},{"term":"建築面積","description":"建築物外牆中心線或其代替柱中心線以內之最大水平投影面積。特定配電設備、遮陽板等符合條件者得免計入;陽臺、屋簷、雨遮等突出超過規定者應依外緣扣除後之線作為中心線。(使用頻繁度:高)"},{"term":"基地地面","description":"基地整地完竣後,建築物外牆與地面接觸最低一側之水平面;基地地面高低相差超過三公尺,以每相差三公尺之水平面為該部分基地地面。(使用頻繁度:高)"},{"term":"集合住宅","description":"具有共同基地及共同空間或設備,並有三個住宅單位以上之建築物。(使用頻繁度:高)"},{"term":"不燃材料","description":"混凝土、磚瓦、石料、鋼鐵、玻璃等,及其他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定符合耐燃一級之不因火熱引起燃燒、熔化、破裂變形及產生有害氣體之材料。(使用頻繁度:高)"},{"term":"防火時效","description":"建築物主要結構構件、防火設備及防火區劃構造遭受火災時可耐火之時間。(使用頻繁度:高)"},{"term":"私設通路","description":"基地內建築物之主要出入口或共同出入口至建築線間之通路。(使用頻繁度:高)"},{"term":"直通樓梯","description":"建築物地面以上或以下任一樓層可直接通達避難層或地面之樓梯(包括坡道)。(使用頻繁度:高)"},{"term":"遮煙性能","description":"在常溫及中溫標準試驗條件下,建築物出入口裝設之一般門或防火設備,當構造二側形成壓差時,具有漏煙通氣量不超過規定值之能力。(使用頻繁度:高)"},{"term":"開放空間","description":"指建築基地內依規定留設達一定規模且連通道路開放供公眾通行或休憩之空間,包含沿街步道式與廣場式開放空間。(使用頻繁度:高)"},{"term":"建築許可","description":"建築行為依建築法令向主管機關申請並取得許可的制度。(使用頻繁度:高)"},{"term":"建造執照","description":"新建、增建、改建或修建建築物前依法取得之許可文件。(使用頻繁度:高)"},{"term":"使用執照","description":"建築工程完竣並經查驗合格後准予使用之許可文件。(使用頻繁度:高)"},{"term":"變更使用","description":"建築物用途或使用強度變更時依法辦理的審查許可程序。(使用頻繁度:高)"},{"term":"違章建築","description":"未依法取得許可或未依核准圖說施工之建築物或構造物。(使用頻繁度:高)"},{"term":"室內裝修","description":"固著於建築物構造體之天花板、內部牆面或分間牆等裝修工程。(使用頻繁度:高)"},{"term":"防火區劃","description":"以具規定防火時效之構造分隔空間,限制火煙擴散的措施。(使用頻繁度:高)"},{"term":"防火構造","description":"具有法定防火時效,能在火災中維持遮焰、阻熱或承重性能之構造。(使用頻繁度:高)"},{"term":"排煙設備","description":"火災時排除煙氣、維持避難與消防活動條件之自然或機械設備。(使用頻繁度:高)"},{"term":"屋頂防水","description":"設於屋頂樓板的防水層、保護層、排水坡度及細部收頭系統。(使用頻繁度:高)"},{"term":"洩水坡度","description":"為使雨水或積水流向落水口而施作的地坪或屋面坡度。(使用頻繁度:高)"},{"term":"鋼筋續接","description":"以搭接、銲接或機械式接頭連接鋼筋並傳遞應力的方法。(使用頻繁度:高)"},{"term":"模板工程","description":"為塑造混凝土形體並承受施工荷載所設置的模板與支撐系統。(使用頻繁度:高)"},{"term":"地質鑽探","description":"以鑽孔取樣與現地試驗調查地層、地下水及工程性質的作業。(使用頻繁度:高)"},{"term":"筏式基礎","description":"以大面積連續底板共同支承多柱或牆體荷載的基礎形式。(使用頻繁度:高)"},{"term":"逆打工法","description":"先施作永久柱與樓板,再逐層向下開挖地下樓層的施工法。(使用頻繁度:高)"},{"term":"空調負荷","description":"為維持室內設定條件,空調系統需移除或補充的顯熱與潛熱。(使用頻繁度:高)"},{"term":"冷凍循環","description":"冷媒經壓縮、冷凝、膨脹與蒸發以搬運熱量的循環。(使用頻繁度:高)"},{"term":"自然通風","description":"利用風壓或室內外溫差形成空氣流動的被動通風方式。(使用頻繁度:高)"},{"term":"混響時間","description":"聲源停止後室內聲壓級衰減六十分貝所需的時間。(使用頻繁度:高)"},{"term":"吸音材料","description":"可吸收部分入射聲能、降低反射聲與混響的材料。(使用頻繁度:高)"},{"term":"給水設備","description":"將符合需求之用水輸送至建築物各用水點的管路與機器系統。(使用頻繁度:高)"},{"term":"排水通氣","description":"維持排水管內壓力平衡、保護存水彎水封並排除氣體的通氣系統。(使用頻繁度:高)"},{"term":"基地保水","description":"利用透水、貯留與滲透設施維持基地涵養雨水能力的綠建築指標。(使用頻繁度:高)"},{"term":"都市更新","description":"依都市更新法定程序辦理重建、整建或維護以改善都市環境。(使用頻繁度:高)"},{"term":"建築基地","description":"供建築物本身使用及其法定空地所占之土地。(使用頻繁度:高)"},{"term":"法定空地","description":"建築基地扣除建築面積後,依法應保留且不得重複使用的空地。(使用頻繁度:高)"},{"term":"防火間隔","description":"建築物與基地境界或相鄰建築間為防止延燒而留設的距離。(使用頻繁度:高)"},{"term":"消防設備","description":"用於警報、滅火、排煙、避難與消防搶救的設備系統。(使用頻繁度:高)"},{"term":"停車空間","description":"供汽車或機車停放,並包含必要車道與出入口的建築空間。(使用頻繁度:高)"},{"term":"容積移轉","description":"將依法可移出的容積移入其他可接受基地使用的土地開發制度。(使用頻繁度:高)"},{"term":"容積獎勵","description":"因提供公共利益、改善環境或符合政策目標而增加可建築容積的制度。(使用頻繁度:高)"},{"term":"權利變換","description":"都市更新中按更新前權利價值分配更新後土地、建築物或權利金的制度。(使用頻繁度:高)"},{"term":"公寓大廈","description":"構造上或使用上可明確區分數部分,並有共同部分及基地之建築物。(使用頻繁度:高)"},{"term":"專有部分","description":"公寓大廈中具有使用獨立性並作為區分所有權標的的部分。(使用頻繁度:高)"},{"term":"共用部分","description":"公寓大廈專有部分以外,供共同使用或依法不得為專有的部分。(使用頻繁度:高)"},{"term":"一宗土地","description":"指一幢或二幢以上有連帶使用性之建築物所使用之建築基地。但建築基地為道路、鐵路或永久性空地等分隔者,不視為同一宗土地。(使用頻繁度:中)"},{"term":"樓層高度","description":"自室內地板面至其直上層地板面之高度;最上層之高度,為至其天花板高度。同一樓層高度不同者,以樓地板面積除該樓層容積之商視之。(使用頻繁度:中)"},{"term":"平均坡度","description":"在實測地形圖上區劃正方格坵塊,依交點數、首曲線間距及坵塊邊長公式計算得出之坡度百分比值。(使用頻繁度:中)"},{"term":"拆除執照","description":"依法拆除建築物前應申請取得之許可文件。(使用頻繁度:中)"},{"term":"雜項執照","description":"設置法定雜項工作物前應申請取得之許可文件。(使用頻繁度:中)"},{"term":"避難走廊","description":"供人員由居室通往樓梯、出口或安全區域的水平避難通道。(使用頻繁度:中)"},{"term":"基礎上浮","description":"地下水浮力大於構造自重及抗浮能力,使基礎產生上舉的現象。(使用頻繁度:中)"},{"term":"有效長度","description":"依構件端部拘束條件換算,用於評估受壓構件挫屈的等效長度。(使用頻繁度:中)"},{"term":"雨水貯留","description":"收集並暫存基地雨水,以供再利用或延緩逕流排放的措施。(使用頻繁度:中)"},{"term":"開發許可","description":"特定土地開發行為依區域計畫或國土法規取得之審議許可。(使用頻繁度:中)"},{"term":"國土計畫","description":"就國土保育、海洋資源、農業發展與城鄉發展進行空間規劃的制度。(使用頻繁度:中)"},{"term":"鄰棟間隔","description":"相鄰建築物外牆間為採光、通風、防災或隱私所留設的距離。(使用頻繁度:中)"},{"term":"招牌廣告","description":"固著或設置於建築物、土地,用以顯示名稱、內容或廣告的設施。(使用頻繁度:中)"},{"term":"建蔽率","description":"建築面積占基地面積之比率。(使用頻繁度:高)"},{"term":"地下層","description":"地板面在基地地面以下之樓層。但天花板高度有三分之二以上在基地地面上者,視為地面層。(使用頻繁度:高)"},{"term":"阻熱性","description":"在標準耐火試驗條件下,建築構造當其一面受火時,能在一定時間內,其非加熱面溫度不超過規定值之能力。(使用頻繁度:高)"},{"term":"避難層","description":"具有出入口通達基地地面或道路之樓層。(使用頻繁度:高)"},{"term":"容積率","description":"基地內建築物之容積總樓地板面積與基地面積之比。基地面積之計算包括法定騎樓面積。(使用頻繁度:高)"},{"term":"綠建材","description":"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符合生態性、再生性、環保性、健康性及高性能之建材。(使用頻繁度:高)"},{"term":"防火門","description":"設於防火區劃或避難路徑並具規定防火與遮煙性能之門。(使用頻繁度:高)"},{"term":"安全梯","description":"以防火構造、防火門及適當排煙措施保護的避難樓梯。(使用頻繁度:高)"},{"term":"施工縫","description":"混凝土因分次澆置而形成的新舊混凝土接合界面。(使用頻繁度:高)"},{"term":"伸縮縫","description":"容許構造因溫度、乾縮或位移變形而設置的分隔接縫。(使用頻繁度:高)"},{"term":"水灰比","description":"混凝土拌合水重量與水泥重量之比值,影響強度、耐久性與工作性。(使用頻繁度:高)"},{"term":"支撐架","description":"施工期間支承模板、構件或開挖面的臨時結構系統。(使用頻繁度:高)"},{"term":"剪力釘","description":"銲接於鋼梁以傳遞鋼材與混凝土間水平剪力的栓釘。(使用頻繁度:高)"},{"term":"鋼承板","description":"鋪設於鋼梁上作為樓板永久模板或合成樓板構件的壓型鋼板。(使用頻繁度:高)"},{"term":"地耐力","description":"地盤在容許沉陷與安全條件下可承受之基礎壓力。(使用頻繁度:高)"},{"term":"樁基礎","description":"以樁將建築荷載傳遞至深層承載地層或藉摩擦力承載的基礎。(使用頻繁度:高)"},{"term":"連續壁","description":"於地下以分段開挖、鋼筋籠及混凝土構築的連續擋土壁體。(使用頻繁度:高)"},{"term":"剪力牆","description":"主要抵抗地震或風力等水平作用的垂直板狀構件。(使用頻繁度:高)"},{"term":"活載重","description":"建築使用期間由人員、家具、設備等可變因素產生的荷載。(使用頻繁度:高)"},{"term":"靜載重","description":"由構造體、固定裝修及永久設備自重產生的荷載。(使用頻繁度:高)"},{"term":"風載重","description":"風作用於建築物表面所形成的壓力、吸力與整體水平荷載。(使用頻繁度:高)"},{"term":"地震力","description":"地震引致建築質量慣性反應而形成的設計水平與垂直作用力。(使用頻繁度:高)"},{"term":"熱舒適","description":"人體對溫熱環境感到滿意的主觀狀態,受溫濕度、風速、輻射等影響。(使用頻繁度:高)"},{"term":"建築線","description":"建築基地與道路或依法指定境界間,作為建築配置管制依據的界線。(使用頻繁度:高)"},{"term":"建築法","description":"規範建築許可、施工管理、使用管理及拆除等事項的基本法律。(使用頻繁度:高)"},{"term":"昇降機","description":"沿固定導軌運行,供人員或貨物在建築物樓層間垂直運送的設備。(使用頻繁度:高)"},{"term":"分間牆","description":"分隔建築物內部空間而通常不承擔主要結構載重的牆。(使用頻繁度:高)"},{"term":"女兒牆","description":"設於屋頂、露臺或陽臺邊緣的低牆,用於防護或遮蔽。(使用頻繁度:高)"},{"term":"承重牆","description":"承受本身重量及本身所受地震、風力外,並承載及傳導其他外壓力及載重之牆壁。(使用頻繁度:中)"},{"term":"帷幕牆","description":"構架構造建築物之外牆,除承載本身重量及其所受之地震、風力外,不再承載或傳導其他載重之牆壁。(使用頻繁度:中)"},{"term":"緩衝區","description":"設置於地下建築物或地下運輸系統與建築物地下層之連接處,具有專用直通樓梯以供緊急避難之獨立區劃空間。(使用頻繁度:中)"},{"term":"順向坡","description":"與岩層面或其他規則而具延續性之不連續面大致同向之坡面。(使用頻繁度:中)"},{"term":"沉陷縫","description":"為避免建築物不同部分差異沉陷互相牽制而設置的垂直接縫。(使用頻繁度:中)"},{"term":"畸零地","description":"面積狹小或形勢不整,未達地方規定最小建築基地標準的土地。(使用頻繁度:中)"},{"term":"裝卸位","description":"供貨車裝卸貨物而依法或依使用需求設置的停車作業空間。(使用頻繁度:中)"},{"term":"共同壁","description":"相鄰建築物共同使用、位於基地境界上的牆體。(使用頻繁度:中)"},{"term":"夾層","description":"夾於樓地板與天花板間之樓層;同一樓層內夾層面積之和,超過該層樓地板面積三分之一或一百平方公尺者,視為另一樓層。(使用頻繁度:高)"},{"term":"居室","description":"供居住、工作、集會、娛樂、烹飪等使用之房間。門廳、走廊、衣帽間、廁所、儲藏室、車庫等不視為居室。(使用頻繁度:高)"},{"term":"道路","description":"指依都市計畫法或其他法律公布之道路(得包括人行道及沿道路邊綠帶)或經指定建築線之現有巷道。除另有規定外,不包括私設通路及類似通路。(使用頻繁度:高)"},{"term":"坍度","description":"以坍度試驗量測新拌混凝土工作性與稠度的指標。(使用頻繁度:高)"},{"term":"箍筋","description":"圍束梁柱主筋、抵抗剪力並提升混凝土圍束效果的橫向鋼筋。(使用頻繁度:高)"},{"term":"銲接","description":"利用熱能或壓力使金屬材料形成連續接合的施工方法。(使用頻繁度:高)"},{"term":"地錨","description":"錨定於穩定地層並以拉力支撐擋土結構的地下構件。(使用頻繁度:高)"},{"term":"制震","description":"利用阻尼器等裝置消散地震輸入能量,降低構造反應的技術。(使用頻繁度:高)"},{"term":"隔震","description":"於構造與基礎間設置隔震裝置,延長週期並降低地震力的技術。(使用頻繁度:高)"},{"term":"韌性","description":"構件或結構在顯著非彈性變形下仍能維持承載能力的性質。(使用頻繁度:高)"},{"term":"彎矩","description":"使構件產生彎曲變形的內力矩。(使用頻繁度:高)"},{"term":"剪力","description":"作用於截面並使相鄰部分產生相對滑動趨勢的內力。(使用頻繁度:高)"},{"term":"挫屈","description":"受壓構件在材料破壞前因不穩定而突然產生側向變形的現象。(使用頻繁度:高)"},{"term":"日照","description":"太陽直射光到達基地或建築表面的時間、方向與強度條件。(使用頻繁度:高)"},{"term":"晝光","description":"由天空光與日光經開口進入室內所形成的自然照明。(使用頻繁度:高)"},{"term":"騎樓","description":"建築物地面層沿道路境界留設、供公眾通行的有頂通道。(使用頻繁度:高)"},{"term":"採光","description":"利用窗戶或開口使自然光進入居室,並符合有效採光面積規定。(使用頻繁度:高)"},{"term":"通風","description":"藉自然或機械方式交換室內外空氣,以維持室內空氣品質。(使用頻繁度:高)"},{"term":"外牆","description":"構成建築物外部圍護並承受氣候作用的牆體。(使用頻繁度:高)"},{"term":"屋簷","description":"屋頂向外牆外側突出、用於遮蔽日曬與雨水的部分。(使用頻繁度:高)"},{"term":"雨遮","description":"設於建築物開口上方,用於遮擋雨水且通常不供人使用的突出構造。(使用頻繁度:高)"},{"term":"陽臺","description":"由建築物外牆突出或凹入、供人活動並與室內連通的平台。(使用頻繁度:高)"},{"term":"簷高","description":"自基地地面起至建築物簷口底面或平屋頂底面之高度。(使用頻繁度:中)"},{"term":"蜂窩","description":"混凝土局部砂漿不足、粗骨材外露並形成孔隙的施工缺陷。(使用頻繁度:中)"},{"term":"泌水","description":"新拌混凝土中固體顆粒下沉而使水分上升至表面的現象。(使用頻繁度:中)"},{"term":"管湧","description":"地下水滲流帶走土粒並形成通道,可能造成地盤破壞的現象。(使用頻繁度:中)"},{"term":"砂湧","description":"開挖面因地下水壓使砂土隨水湧入,造成地盤流失的現象。(使用頻繁度:中)"},{"term":"規約","description":"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為共同管理與使用所訂定的自治規範。(使用頻繁度:中)"},{"term":"閣樓","description":"在屋頂內之樓層,樓地板面積在該建築物建築面積三分之一以上時,視為另一樓層。(使用頻繁度:低)"}]
常見問題 QA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主要考什麼?
涵蓋專有與共用部分、約定專用/共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管理委員會、規約、公共基金及住戶使用限制。
這個單元的難度如何?
屬於中難度單元,需要理解權利客體分類並能判斷實際爭議。
常見題型有哪些?
常考專有共用判斷、約定專用合法性、決議門檻、管理責任歸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