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私設通路、永久性空地、幢與棟

實務情境

適用在基地出入、幢與棟劃分、永久性空地認定及私設通路責任界面釐清。

本頁採白話整理,目的是建立查核順序。正式送審、簽證或答題時,仍應回到頁首條號、PDF 頁次與現行法規版本核對。

適用範圍

判定項目 查核內容
名詞定義 先將日常用語翻成法定用語
計算基準 明確標示中心線、基地地面與樓層關係
圖說翻譯 同一圖面不同專業語彙必須一致
跨章引用 作為後續防火、避難、容積與高度檢討的基礎

檢核重點

  • 道路與私設通路的法律定位不同
  • 幢與棟的判定會影響防火、避難與結構檢討
  • 永久性空地不能只看圖面留白,要看是否具備法定功能

檢核流程

  1. 先確認建築用途、基地條件、樓層位置、面積與圖面邊界,避免用錯法定名詞。
  2. 依本頁主題找出對應條號,將一般規定、例外規定與加嚴規定分欄整理。
  3. 在平面、立面、剖面與設備圖上逐項核對,必要時附計算式或路徑量測圖。
  4. 同時適用其他章節時,採能同時滿足各規定的較完整方案,不以單一門檻替代整體判斷。
  5. 在檢討表註明條號、PDF 頁次、查核日期、圖號與計算結果,保留日後複核依據。

基準表

核對層次 合格判斷
通路定位 面前道路、私設通路與基地內通行空間已區別
建築單元 幢與棟的分界與樓梯、設備、構造系統一致
空地功能 永久性空地可通行、可採光通風且不被附屬設施侵占
後續影響 分棟分幢結果已帶入防火與避難頁面

例外與競合

  • 日常稱呼與法定用語不一致時,以條文定義為準
  • 同一空間可能同時影響面積、高度與樓層認定,不能只看單一指標
  • 涉及容積或都市計畫時,仍要另查該法令對同名詞的特別定義

圖解建議

建議用一張平面圖說明中心線與投影範圍,再以剖面圖標示基地地面、簷高、樓層高度與避難層判讀。

常見錯誤

  • 直接用銷售面積或室內面積代替建築面積或樓地板面積
  • 忽略基地地面高差分段認定
  • 把避難層、地面層、一樓視為同義詞
  • 未記錄量測起訖點

法源使用方式

本頁依 第1條 整理,PDF 定位為第 1、2、3、4 頁,最後查核日期為 2026 年 7 月 13 日。涉及已修正未施行、地方加嚴或其他專法競合時,應再比對全國法規資料庫與主管機關最新解釋。

舊版內容整併:access-and-site

條文依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章 用語定義 第 1 條,及第二章第一節建築基地第 2 條、第 2-1 條。

用語定義對照

用語 定義(條文款次) 重點
基地地面 第 1 條第 8 款 基地整地完竣後,建築物外牆與地面接觸最低一側之水平面
類似通路 第 1 條第 37 款 同一基地內二幢以上連帶使用性建築物間,或各幢建築物至建築線間之通路
私設通路 第 1 條第 38 款 基地內建築物主要出入口或共同出入口至建築線間之通路
永久性空地 第 1 條第 40 款 依法不得建築或因天然地形不能建築之土地(不包括道路)
退縮建築深度 第 1 條第 41 款 建築物外牆面自建築線退縮之深度

基地地面(第 1 條第 8 款)

基地整地完竣後,建築物外牆與地面接觸最低一側之水平面,作為建築物高度、簷高等垂直計量之起算基準。

高低差規則:基地地面高低相差超過 3 公尺者,以每相差 3 公尺之水平面,分別作為該部分之基地地面(即分段計算高度基準)。

類似通路(第 1 條第 37 款)

適用情形:基地內具有二幢以上連帶使用性之建築物(包括機關、學校、醫院及同屬一事業體之工廠或其他類似建築物)。

範圍:各幢建築物間,以及建築物至建築線間之通路。

性質:視為法定空地,其寬度不限制

私設通路(第 1 條第 38 款+第 2 條寬度基準)

定義:基地內建築物之主要出入口或共同出入口(共用樓梯出入口)至建築線間之通路。

  • 主要出入口不包括第 90 條規定增設之出入口
  • 共同出入口不包括第 95 條規定增設之樓梯出入口
  • 私設通路與道路之交叉口,免截角

私設通路寬度基準(第 2 條)

私設通路長度 最小寬度
未滿 10 公尺 2 公尺
10 公尺以上,未滿 20 公尺 3 公尺
20 公尺以上 5 公尺
通路服務之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合計 ≥ 1,000 m² 6 公尺
  • 通路長度自建築線起算,計量至建築物最遠一處出入口或共同入口
  • 若私設通路為連通建築線而穿越同一基地建築物之地面層:穿越深度不得超過 15 公尺;淨寬依上表基準,淨高至少 3 公尺,且不得小於法定騎樓之高度
  • 基地應與建築線相連接,其連接部分最小長度應在 2 公尺以上

第 2-1 條補充:私設通路長度自建築線起算未超過 35 公尺部分,得計入法定空地面積。

計算範例

某基地內私設通路自建築線起算,至建築物最遠出入口全長 18 公尺,沿線服務之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合計 1,200 平方公尺:

  1. 長度 18 公尺,落在「10 公尺以上未滿 20 公尺」級距 → 依長度基準最小寬度為 3 公尺
  2. 但總樓地板面積合計 1,200 平方公尺 ≥ 1,000 平方公尺 → 觸發第 4 款規定,寬度須為 6 公尺
  3. 結論:兩項基準取較嚴者,該私設通路最小寬度應為 6 公尺

永久性空地(第 1 條第 40 款)

指下列依法不得建築或因實際天然地形不能建築之土地(不包括道路):

  1. 都市計畫法或其他法律劃定並已開闢之公園、廣場、體育場、兒童遊戲場、河川、綠地、綠帶及其他類似之空地
  2. 海洋、湖泊、水堰、河川等
  3. 前二目之河川、綠帶等:除夾於道路或二條道路中間者外,其寬度或寬度之和應達 4 公尺

退縮建築深度(第 1 條第 41 款)

定義:建築物外牆面自建築線退縮之深度。

計算原則:外牆面退縮深度不等時,以最小深度作為退縮建築深度。

例外:第 3 款規定免計入建築面積之陽臺、屋簷、雨遮及遮陽板,不受此限(不影響退縮建築深度之認定)。

延伸閱讀

  • 面積與高度計算 — 基地地面是建築物高度、簷高計量之共同起點;退縮建築深度亦與陽臺、屋簷等建築面積扣除規定互相參照
  • 空間類別 — 地下層之判定同樣以基地地面為基準
  • 私設通路寬度、汽車迴車道等基地與通路之進一步設計通則,將於「建築基地與一般設計通則」章節(規劃中)延伸說明

常見問題 QA

「道路、私設通路、永久性空地、幢與棟」在考試中應優先掌握什麼?

基地通行用語及建築單元認定的實務查核重點、判斷流程與法規定位。建議採用的判讀方式是:先辨認用途類組、樓層與規模,再依條文順序檢核。

準備「道路、私設通路、永久性空地、幢與棟」最常見的失分原因是什麼?

常見失分是把摘要當完整法條,漏看例外與地方加嚴規定。作答時應把結論、依據與適用條件一併寫出。

讀完本章後應如何自我練習?

以現行法規逐項建立案例查核表,再用章末題目確認是否能解釋理由,而非只認得答案。

複習測驗

道路、私設通路、永久性空地、幢與棟隨堂考

先依本章內容作答,再展開解析檢查判斷理由。

1本章「道路、私設通路、永久性空地、幢與棟」所屬的考試領域為何?
請選擇一個答案
解析

本章收錄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重點為基地通行用語及建築單元認定的實務查核重點、判斷流程與法規定位。

2面對本章案例時,較完整的解題方式為何?
請選擇一個答案
解析

本章建議以「先辨認用途類組、樓層與規模,再依條文順序檢核」建立可追溯的判斷。

3下列何者是本章應避免的準備方式?
請選擇一個答案
解析

最常見的失分來源是把摘要當完整法條,漏看例外與地方加嚴規定。

4何種複習方式最能確認已理解本章?
請選擇一個答案
解析

建議以現行法規逐項建立案例查核表,並能自行說明每一步理由。